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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我最勝 蔡依林美照被轉賣圖利 遭侵權獲賠50萬
2009年08月27日蘋果日報
【張欽、朱健弘╱台北報導】藝人蔡依林、羅志祥(小豬)、楊丞琳、關穎不滿達志影像公司未經同意,擅自將他們的照片出售牟利侵害肖像權,於是告上法院各求償100萬元,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達志僅合法取得著作權授權而非肖像權,昨判達志要賠蔡依林等4人實際損失及慰撫金各50萬餘元,合計200萬8850元,經紀人蔣承縉昨說:「希望喚起更多人對肖像權的重視。」
小豬關穎丞琳一併求償
蔡依林、小豬等4位藝人指控,達志公司未經他們及所屬天熹經紀公司同意,擅自將上百張照片放在公司架設的「TOP PHOTOGROUP達志影像」網站上出售牟利,侵害他們的肖像權,達志公司則辯稱,這些照片是向《時報周刊》合法取得著作權授權,並代理時報公司非獨家在台灣地區的網站上公開展示、銷售、出租及授權他人使用,屬著作利用權而非照片肖像權,應受保障,否則肖像權過度膨脹,將導致著作權效力被架空。法官審理認為,達志公司雖從時報公司授權著作權,但合約明文規定若涉肖像權問題時,須經藝人本身同意,因此判達志公司要賠蔡依林等4人各50萬餘元,經紀人蔣承縉昨表示不希望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,達志公司昨對判決結果說:「老闆不在,無法回應。」
蔡依林關穎肖像權官司勝訴
2009-08-27 中國時報 王己由/台北報導
同一家經紀公司的蔡依林、羅志祥、楊丞琳、關穎,集體遭達志公司在網站非法販售照片,侵犯肖像權,四人共同提告。台北地方法院26日審結,判決達志公司和公司負責人林虞生,應連帶賠償2008650元。
法官判決蔡依林可獲賠507200元;羅志祥和關穎都可獲賠500600元;楊丞琳則獲判賠償500450元。去年8月,經紀公司得知達志在網站上的圖庫,公開未經同意而販賣四人照片,明顯侵犯肖像權。
2009年08月27日蘋果日報
【張欽、朱健弘╱台北報導】藝人蔡依林、羅志祥(小豬)、楊丞琳、關穎不滿達志影像公司未經同意,擅自將他們的照片出售牟利侵害肖像權,於是告上法院各求償100萬元,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達志僅合法取得著作權授權而非肖像權,昨判達志要賠蔡依林等4人實際損失及慰撫金各50萬餘元,合計200萬8850元,經紀人蔣承縉昨說:「希望喚起更多人對肖像權的重視。」
小豬關穎丞琳一併求償
蔡依林、小豬等4位藝人指控,達志公司未經他們及所屬天熹經紀公司同意,擅自將上百張照片放在公司架設的「TOP PHOTOGROUP達志影像」網站上出售牟利,侵害他們的肖像權,達志公司則辯稱,這些照片是向《時報周刊》合法取得著作權授權,並代理時報公司非獨家在台灣地區的網站上公開展示、銷售、出租及授權他人使用,屬著作利用權而非照片肖像權,應受保障,否則肖像權過度膨脹,將導致著作權效力被架空。法官審理認為,達志公司雖從時報公司授權著作權,但合約明文規定若涉肖像權問題時,須經藝人本身同意,因此判達志公司要賠蔡依林等4人各50萬餘元,經紀人蔣承縉昨表示不希望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,達志公司昨對判決結果說:「老闆不在,無法回應。」
蔡依林關穎肖像權官司勝訴
2009-08-27 中國時報 王己由/台北報導
同一家經紀公司的蔡依林、羅志祥、楊丞琳、關穎,集體遭達志公司在網站非法販售照片,侵犯肖像權,四人共同提告。台北地方法院26日審結,判決達志公司和公司負責人林虞生,應連帶賠償2008650元。
法官判決蔡依林可獲賠507200元;羅志祥和關穎都可獲賠500600元;楊丞琳則獲判賠償500450元。去年8月,經紀公司得知達志在網站上的圖庫,公開未經同意而販賣四人照片,明顯侵犯肖像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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